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填沟造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及公参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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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源梗阳煤业有限公司
2019.6.1